宁建协〔2016〕7号
各会员单位:
现将《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建筑业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宁建人〔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件时间
2016年度非公职称评审分两次进行。第一次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5月4日至5月15日,逾期视为参加第二次评审;第二次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9月21至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收件地点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执业培训服务中心4号窗口(市建设科技信息大厦二楼)。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宁建人〔2016〕7号文件要求提交材料,现场审核时,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2、为保证申报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有效性,备案表制表日期应在材料报送时间内,即为2016年5月4日至5月15日和2016年9月21至9月30日。
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和评审表、简明表所填业绩相呼应。个人技术总结内容分为三个层次,即个人工作学习经历、工作业绩情况(和评审表对应)及工作体会心得,不得抄袭。
宁建人〔2016〕7号文及附件请至市建协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网址:http://www.ndsjx.com/。
具体事项咨询电话:0593-2977786,联系人:丁金凤、林国鑫。报名点联系电话:0593-2977039,联系人:林国鑫。
宁德市建筑业协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