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协〔2021〕2号
各会员单位:
宁德市建筑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已届满,按照社团管理相关规定,由第七届理事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为更好地促进协会换届筹备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申请及人选推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一届理事候选单位条件
1.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在社会上和行业内享有良好声誉。
2.《拥护《宁德市建筑业协会章程》和《宁德市建筑行业自律公约》,在宁德地区行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3.建筑业经营业绩较为突出,近两年来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好,无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二、新一届理事会的理事候选单位(候选人)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拥护《宁德市建筑业协会章程》,热心协会工作,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3.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4.热心公益事业,勇于社会责任担当;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6.个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原则上担任所在单位的副总经理以上领导职务;
8.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三、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产生方式及程序
会员单位自愿申请,填写表格《宁德市建筑行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并于3月1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协会秘书处。
秘书处初审后提交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为初步候选人,理事会表决确定为正式的候选人后,最终提交宁德市建筑业协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联系人:丁工、许工,联系电话:0593--2977786,邮寄收件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F幢303室。
附件:宁德市建筑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宁德市建筑业协会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