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建[2016]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建〔2015〕3号)、《关于明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与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工作衔接问题的通知》(闽建建〔2015〕22号)文件精神,经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评、推荐,省厅组织现场考核,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委员会研究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福建省煤矿中心医院病房门诊综合楼”等104个项目评为2015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
附件:2015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js.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flfg_zfxxgkml/gcjs/201602/t20160205_104442.htm